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遂宁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关于印发《开展房地产市场领域网站平台和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分类:行业公益榜 来源:花城易居 发布时间:2023-10-13

遂宁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 关于印发《开展房地产市场领域网站平台和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各县(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市房地产协会、市物业管理协会,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产经纪机构、物业服务企业:

为更好地开展“天府清风·从严整治‘自媒体’乱象”专项行动,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领域信息发布工作,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,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,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现决定在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产经纪机构、物业服务企业和市房地产协会、市物业管理协会范围内开展网站平台和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。为更好地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,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

一、检查依据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《 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。

二、检查对象

遂宁市房地产协会、遂宁市物业管理协会、遂宁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产经纪机构、物业服务企业及所属职工开设的有关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账号,以及在各自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和信息。

三、检查主要内容

(一)发布未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地产市场政策;

(二)发布未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;

(三)依据个别楼盘销售数据,主观臆断房地产市场走势,炒作房价暴涨或暴跌信息的行为;

(四)违规宣传含有升值回报、投资收益率、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行为;

(五)违规宣传含有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信息的未竣工楼盘的行为;

(六)使用夸张标题,发布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“标题党”信息的行为;

(七)将外地房地产企业质量问题、宣传问题、处罚信息等内容不加以说明,肆意传播,扰乱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;

(八)发布、转发虚假消息,造谣传谣,发布其他歪曲事实、以偏概全不实信息的行为。故意制造和传播谣言,扰乱了社会秩序。

(九)炮制有害信息,搭蹭房地产市场领域政策、社会热点事件等,断章取义歪曲解读,制造损害党和政府形象、干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害信息。

(十)其它“自媒体”违规行为。

四、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

(一)自查自纠。市房地产协会、市物业管理协会,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产经纪机构、物业服务企业对自身是否存在网站平台和‘自媒体’乱象”现象进行自查,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立即进行整改。自查及整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,并于4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(电子档)发送至邮箱278974963@qq.com。

(二)全面检查。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,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市场”原则,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、各县(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职责和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检查。全面检查于2023年5月1日—2023年5月31日开展。同时,设置投诉举报电话,接受有关个人、单位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举报。举报电话:0812-8880120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为更加扎实有效开展此次专项行动,成立房地产市场领域网站平台和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负责协调此次专项行动相关工作,市房地产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。

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工作职责:

1.信息科:负责为此次专项行动提供技术支持、配合相关单位(科室)做好专项行动的资料收集、整理等工作。

2.各单位(科室):结合自身工作职责,对全市各房地产市场领域相关企业(机构)开设的网站平台及自媒体进行监督和指导,要求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,规范信息发布行为。接受上级主管业务单位的监管和指导,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。抽查全市地产类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账号是否存在 “发布曲解或误读房地产政策、发布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‘标题党’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及虚假宣传、恶意蹭热点赚取流量误导社会公众”等行为。

3.办公室:加强对“花城易居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管理;同时要加强对中心微信群、QQ群等新媒体的组建者、管理者的监督。各群组的建立者、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,即“谁建群谁负责”“谁管理谁负责”,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。

4.组织人事科(纪检监察室):对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各单位(科室)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,对执行不到位、落实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。

各县(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责:结合四川省“天府清风·从严整治‘自媒体’乱象”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,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市场”原则,严格履行好责任,对辖区各房地产企业(机构)开设的网站平台及自媒体进行监督和指导,规范相关自媒体账号发布内容和信息。

(二)强化履职作为。市房地产事务中心、各县(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各房地产市场领域相关企业(机构)要建立起自己的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(“三核三审”)工作机制(详见附件样表),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自媒体传播行为的管理。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将联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市公安局等部门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、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行为加大监管和整治力度,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、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自媒体(网站),将依法依程序采取暂停更新、下线下架直至关停关闭等措施。

(三)建立长效机制。相关主管部门要不断通过回头看、查漏补缺,补齐短板优化各项工作措施,防止“自媒体”乱象反弹回潮。全市各房地产市场领域相关企业(机构)及自媒体从业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按照“谁开设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原则,认真落实政策法规要求,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严格审核把关,做好自我管理。要主动参与做好正面宣传,形成网络正能量传播合力,构建健康有序、向上向善的网络舆论生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