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督热线:0830-62213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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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对象
开发企业或购房人;
二、申请条件
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行为
三、申报材料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(验原件收复印件);
2、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,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证(验原件收复印件);
3、房屋租赁合同;
4、其他必要材料;
四、办理程序
1、申请
2、受理
3、备案
4、出具备案证明
五、办理时限(单户)
承诺时限:3个工作日
六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
七、联系方式及地址:
1、办理窗口联系电话:8880190
2、投诉电话:8880158、8880171
3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60号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