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督热线:0830-6221355
咨询热线:0830-6221355
一、申报对象
开发企业或购房人;
二、申请条件
已经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开发企业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
三、申报材料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(验原件收复印件);
2、商品房预售合同;
3、其它必要材料;
四、办理程序
1、申请
2、受理
3、审核
4、备案
5、出具《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表》
五、办理时限(单户)
承诺时限:1个工作日
六、收费标准:
不收费
七、联系方式及地址:
1、办理窗口联系电话:8880165、8880189
2、投诉电话:8880158、8880171
3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58、59号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