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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租赁
存量房买卖(商品房)一次性告知单
分类:住房租赁 来源:花城易居 发布时间:2023-10-09

一、申报材料

(一)必备资料

1.买卖双方身份证(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);

2.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书(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);

3.买卖双方婚姻状况证明(结婚证或离婚证、离婚协议书、户口簿)(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);

4.卖方购房时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(可自行提供也可由并联受理窗口查询);

5.房屋转让申请书(综合咨询窗口领取);

6.存量房买卖合同(综合咨询窗口领取);

7.不动产登记申请表(综合咨询窗口领取);

8.询问笔录(综合咨询窗口领取);

9.《登记信息表》(并联受理窗口出具);

10.《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》(符合税收优惠条件者由并联受理窗口出具);

11.《家庭住房书面承诺书》或《单身家庭住房及婚姻状况书面承诺书》(综合咨询窗口领取)。

(二)其他资料

1.无房屋测绘图的房屋:还需提供房屋测绘成果(需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);

2.新旧门牌号不一致的房屋:还需提供社区居委会出具的门牌变更证明(收原件);

3.买卖双方不能到场的:还需提供受托人公证委托书办理;

4.自建房屋:还需提供建房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契税税票等资料(说明:该项业务为复杂业务,不在“最多跑一次”的范围内);

5.部分未在税务存量房评估系统中采集信息的住房、商铺、车库、办公楼、写字楼等:需与后台联系增补交易信息,不在“最多跑一次”的范围内;
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所需其它资料。

 

二、办事流程

1.排号: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0号—31号综合咨询窗口取号;

2.申报: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—35号并联受理办理窗口申报;

3.受理: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—35号并联受理办理;

4.缴费: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号商业银行窗口缴纳;

5.缴税:刷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并联受理办理窗口缴纳,现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号商业银行窗口缴纳;

6.审核: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台办理;

7.取证: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窗口取证,办事群众也可选择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4号邮政窗口办理邮寄证照业务。

 

三、收费标准

1.不动产登记费 :住宅登记:80元∕件;非住宅登记:550元∕件;

2.遂宁市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(附后)。

如需邮政快递,费用标准:市内:10元/件;市外:20元/件。

 

四、承诺时限

5个工作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