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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材料
(一)必备资料
1.买卖双方身份证(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);
2.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书(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);
3.买卖双方婚姻状况证明(结婚证或离婚证、离婚协议书、户口簿)(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);
4.遂宁市三区(东区、西区、仁和区)经济适用住房提交市住房保障办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准入证明(收原件);
5.房屋转让申请书(综合咨询窗口领取);
6.存量房买卖合同(综合咨询窗口领取);
7.不动产登记申请表(综合咨询窗口领取);
8.询问笔录(综合咨询窗口领取);
9.《登记信息表》(并联受理窗口出具);
10.《家庭住房书面承诺书》或《单身家庭住房及婚姻状况书面承诺书》;(综合咨询窗口领取);
11.《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》(符合税收优惠条件者在并联受理窗口出具);
(二)其他资料
1.无房屋测绘图的房屋:还需提供房屋测绘成果(需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);
2.新旧门牌号不一致的房屋:还需提供社区居委会出具的门牌变更证明(收原件);
3.买卖双方不能到场的:还需提供受托人公证委托书办理;
4.部分未在税务存量房评估系统中采集信息的住房、商铺、车库、办公楼、写字楼等:需与后台联系增补交易信息,不在“最多跑一次”的范围内;
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所需其它资料。
二、办事流程
1.排号: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0号—31号综合咨询窗口取号;
2.申报: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—35号并联受理办理窗口申报;
3.受理: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2号—35号并联受理办理;
4.缴费: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号商业银行窗口缴纳;
5.缴税:刷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并联受理办理窗口缴纳,现金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号商业银行窗口缴纳;
6.审核: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台办理;
7.取证: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窗口取证,办事群众也可选择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4号邮政窗口办理邮寄证照业务。
三、收费标准
1.不动产登记费 :住宅登记:80元∕件;非住宅登记:550元∕件;
2.遂宁市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(附后)。
如需邮政快递,费用标准:市内:10元/件;市外:20元/件。
四、承诺时限
5个工作日